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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析法律新聞_北市第51次公布28名酒駕累犯!

2024-07-11

洪嘉威

律師

【勞雇關係部-企業人力資源整合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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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要旨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51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有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酒駕拒測累犯3次1名,合計28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145人次(1,092名)。

 

律師評析

    酒駕往往造成交通用路人處在危險的環境中,造成他人傷亡的案例時有所聞,因此酒駕零容忍政策目前已經是國內執法機關的重要目標。對於酒駕所產生的法律責任,不論行政或刑事責任,更有逐年修正加重處罰的情況。汽機車駕駛人如酒後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者,處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至二年。若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者,可能涉嫌公共危險罪,須負擔刑責。

    若汽機車駕駛人為十年內第二次酒駕,恐遭裁處最高罰鍰金額,第三次酒駕者則按第二次酒駕金額裁罰再加罰九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吊銷駕駛執照。甚至,公路主管機關可以公告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本次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即為依法公告酒駕累犯之相關資料,汽機車駕駛應恪遵法令,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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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E8%87%BA%E5%8C%97%E5%B8%82%E7%AC%AC51%E6%AC%A1%E9%85%92%E9%A7%95%E7%B4%AF%E7%8A%AF%E5%85%AC%E5%B8%8328%E5%90%8D-034026434.html?guccoun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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