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呂律師好,有一事請教,匯款匯錯人,我聯絡銀行處理,結果對方那個人都不回應,銀行有寄信函給那個人,最後也沒有回應,這種我要如何處理呢?
答:在ATM操作好像在做測驗一樣,總是一長串的數字看得眼花撩亂,有時候一分心,難免也會發生匯錯帳戶的情事。其實匯款的金融機構多半願意擔任中介人的角色,幫忙「協助聯絡」誤收款項的人進行後續的退款。但如果對方置之不理,可在透過金融機構取得對方聯絡資料後,於匯對方之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透過調解向對方追討。
若對方再不理會,就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請求返還,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之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無故收到款項的第三人屬於欠缺法律上的原因而受有利益之人,不小心轉錯款項的苦主可以依上述規定對該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於獲得勝訴判決後就可以進而聲請強制執行,取回款項。
但老實說訴訟雖然最有效,但最勞民傷財,程序費用或許高於你匯錯的金額,所以下回還是耐著性子檢查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