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函釋解析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限制住居?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3款的加重竊盜罪? 我犯的罪在外國被處罰一次,回中華民國後還會再被處罰一次嗎? 違章建築買受人遭查封可否提出異議? 配偶與人通姦,被害之配偶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