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民法總則篇 何謂意思能力、行為能力、權利能力、責任能力? 何謂意思能力、行為能力、權利能力、責任能力? Q:何謂意思能力、行為能力、權利能力、責任能力? A: (一) 意思能力:行為人能辨識其行為,將產生何種效果之能力。 (二) 行為能力:行為人能獨立為有效之法律行為之能力。民法上分為無行為、限制行為以及完全行為能力三種。 (三) 權利能力:能夠享有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自然人及法人皆具有該能力。 (四) 責任能力:以行為時有無意思能力為基礎,對於所違反之行為,需負擔責任之能力。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代理? 何謂期待權? 限制行為能力人能簽訂契約嗎? 何謂死亡宣告 自然人與法人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