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Q&A
問:阿旺律師,一場無名火燒到我在第O市場的店鋪,幸好沒有人傷亡,但我後續該怎麼辦才好?
答:
案發之後首重蒐集災損證據,提醒請您先進行以下工作:
1.拍照與錄影:現場拍攝清晰的照片和影片,記錄受損的財物、建築結構以及火災的範圍。盡量使照片和影片有時間註記,以便作為證據。
2.保存文件:收集相關文件,例如購買憑證、單據、產權證明、租賃契約等。
3.保存現場:在可能的情況下,在火災調查報告製作完成之前,避免對火災現場進行過多的清理,以便專業人員進行調查和評估。
4.記錄損失清單:列出所有受損物品的清單,包括物品名稱、價值和損壞程度。
後續,您可以考慮採取以下行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請求民事賠償:如果火災是由他人的故意或過失引起,依民法第184條,您得向造成本事故之行為人或店家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財產損失(如房屋、家具或設備等),以及可能的營業損失。建議您先準備完整的損失清單、照片和其他相關證據。此外,依民法第197條,損害賠償的請求需在知悉損害及賠償責任人後的兩年內提出。
二、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火災是因他人故意放火或重大過失導致,可能也會面臨刑事究責,如刑法第173條第1項的縱火罪、第2項的失火罪、第175條縱火或失火導致公共危險罪。
三、申請保險理賠:如果您持有火災保險,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申請時需準備火災調查報告(可向當地消防局申請火災證明書)及損失相關證明文件,如果有火災保險,確保保險單據完整,並記錄保險公司聯絡方式。
四、尋求行政協助:災後,您還可以向當地的縣市政府或民代議員請求協助,以便順利完成善後處理。
希望這些資訊能幫助您在困難時期保護自身利益,並盡早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