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數罪併罰所定應執行之刑有沒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適用? 簡述刑事被告緘默權之保障 經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同意而為性交或猥褻可否免責? 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 以公司的財產做擔保,是否有違公司法之限制?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