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絕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緩起訴 絕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緩起訴 Q:絕對不起訴、相對不起訴、緩起訴 A:檢察官對於案件除了起訴處分外,尚有不起訴處分及緩起訴處分,如下: 1.不起訴處分: 絕對不起訴處分:有刑事訴訟法第252條所列情形之一者 相對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之案件因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後,認不起訴為適當者 2.緩起訴處分: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所有案件都能上訴到第三審嗎? 誰可以主張拒絕證言? 現行犯人人都能逮捕嗎? 我有請律師幫我打官司了,我還要到場嗎? 我最多能請幾位律師?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