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分則篇 上訴第三審的法定數額 上訴第三審的法定數額 Q:上訴第三審的法定數額 A: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規定,上訴第三審利益未達150萬,不得上訴。 司法院91年院台廳民一字第03075號函釋 要旨: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第1項所定上訴第三審之利益額數,提高為新台幣150萬元。 Share this : 其他QA 誰要負舉證責任?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不服第一審判決,我要在幾日內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程序中,證人可以不到場嗎? 原告訴請拆屋還地,舉證責任在被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