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事訴訟程序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向行政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卻遲遲不核發,應如何救濟? 何謂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保證人責任【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上字第276號】 消費者遇消費爭議時該如何解決 通姦罪是否告訴乃論?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