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判決解析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員警用槍時之注意義務【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訴字第462號】 非法吸金態樣之三 - 何謂「與本金顯不相當?」 擄人勒贖(最高法院106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 勞工資遣費得否查封或強制執行? 何謂企業經營者?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