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判決解析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報稅好難~錢多繳了怎麼辦?【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 怎麼樣才能緩刑?緩刑期滿後,還會有前科嗎? 股份有限公司 概括委任與特別授權 公然侮辱罪之行為人有無獲得緩起訴之可能?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