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判決解析 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Q:革魯佯裝為持卡人小明刷卡消費,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署名後持以行使,成立什麼犯罪? A:依照刑法第216條,行使刑法第210條至第215條的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的規定處斷。 革魯在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小明」的署名,是偽造私文書的行為,革魯偽造私文書後,拿著偽造的文書來行使,革魯成立刑法第216條的行使偽造文書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人民向行政機關請求做成授益行政處分之聲請被擱置時或應准許卻駁回時,可不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何謂職權命令? 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欠缺時之國家賠償責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106年度上國易字第4號】 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可以把押金拿回來嗎? 成為協議離婚證人的資格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