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刑事法類 刑法總則篇 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Q: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罪和三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1)犯擄人勒贖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犯擄人勒贖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強制性交者。二、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從新從輕原則? 本票、支票傻傻分不清楚? 袋地通行權【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台上字第1439號】 配偶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是否成立通姦罪? 何謂惡意遺棄之訴請判決離婚?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