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訴訟 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Q:訴願應於幾日內提起? A:依照訴願法第14條之規定,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Share this : 其他QA 一債權二賣,第二次債權讓與之行為效力?(最高法院 105年度第1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溢領提款機輸出的金錢,有何刑責? 消費者能否向消保團體終止讓與損害賠償請求權 稅捐與普通債權何者應優先清償? 死因贈與和遺贈的分別(法務部74年10月9日法律字第12405號函釋)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