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訴訟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Q: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A:依照刑法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因此電能在竊盜罪章中,屬於動產,而若行為人竊取電能,也會成立刑法第320條第1項的竊盜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司法院釋字第763號】正當程序保障-被徵收土地使用情形應定期通知案 何謂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誰可提出通姦之告訴? 消費者所受損害該如何求償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被收養是否應得他方同意?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