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訴訟 何謂違章建築? 何謂違章建築? Q:何謂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原本興建建築物前,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因為依照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而違章建築是指在請領建築許可執照之前擅自建築之建築物。 Share this : 其他QA 遇到愛情騙子,我能告他詐欺嗎? 動產質權人能否使用擔保品? 最高限額抵押權可否轉讓給他人? 企業經營者就「安全性欠缺」證明其無過失時,還要負責嗎? 租地興建違章建築是否有優先承買權之適用?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