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罰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如政府於住宅巷口兩側劃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之行為影響居民權益時,得否救濟?又應循何管道救濟?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禁止同性婚姻─違憲! 何時法院應發給債權憑證? 何謂惡意遺棄之訴請判決離婚? 何謂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