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命令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仲介公司應否告知買賣之房屋有無違建? 妻與人通姦所生的孩子,能否繼承妻或夫之遺產? 何謂不堪同居之虐待之訴請判決離婚? 假處分與假扣押 債權人何時能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