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契約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人民與行政機關對於土地有無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有所爭執,人民該怎麼救濟? 何謂遺囑? 企業經營者能事先約定免除賠償責任嗎? 限制行為能力人能簽訂契約嗎? 網路上批評店家,但屬真實且與公益有關是否成立誹謗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