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行政處分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法規命令的無效 自首一定會減輕刑度嗎? 越界建築一定會被拆嗎? 消費者何時能進行調解 如何調查債務人之財產?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