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函釋解析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什麼情況下會成立刑法第321條第3款的加重竊盜罪? 仲介公司應否告知買賣之房屋有無違建? 違章建築如何判斷? 超速行駛與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 何謂廣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