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行政法類 判決解析 何謂加重搶奪罪? 何謂加重搶奪罪? Q:何謂加重搶奪罪? A:依照刑法第326條第1項,犯刑法第325條第1項的搶奪罪,而有刑法第32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成立加重搶奪罪。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對於已滿14歲之男女強制性交有何刑責? 性侵害被害人的父母能否提出告訴? 夫與人通姦所生的孩子,能否繼承夫之遺產? 無罪推定原則 其中一方不配合離婚登記,應該怎麼辦?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