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智慧財產 函釋解析 何謂加重強盜罪? 何謂加重強盜罪? Q:何謂加重強盜罪? A:依照刑法第330條,犯強盜罪而有刑法第32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成立加重強盜罪。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締結行政契約之後,如無法履行,該怎麼辦? 買賣不破租賃 何謂惡意遺棄之訴請判決離婚?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船舶如何讓與所有權?是否應移轉登記?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