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非訟事件 支付命令篇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Q:私自引接電線,繞越電表而改動電表外線路,致實際用電,未經電表計量,以節省電費,成立什麼犯罪? A:依照刑法第323條,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因此電能在竊盜罪章中,屬於動產,而若行為人竊取電能,也會成立刑法第320條第1項的竊盜罪。 Share this : 其他QA 自己和三位朋友在家裡打麻將,會成立公然賭博罪嗎? 契約與不當得利為不相容之請求權基礎【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1369號】 何謂密封遺囑? 和誘未成年人性交易觸犯何罪? 何謂製造物供給契約?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