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非訟事件 強制執行篇 何謂加重搶奪罪? 何謂加重搶奪罪? Q:何謂加重搶奪罪? A:依照刑法第326條第1項,犯刑法第325條第1項的搶奪罪,而有刑法第32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成立加重搶奪罪。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我不知道我撞傷人,離開現場有肇事逃逸嗎? 育嬰假社會保險續保條件放寬(勞動部勞動條4字第1050132607號函釋) 限制行為能力人能簽訂契約嗎? 借款人未依約還款時,貸與人如何主張權利? 協議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