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加重竊盜罪? 違章建築如何判斷? 如何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 夫妻之一方阻撓無監護權之他方與子女會面交往時怎麼辦? 夫妻之一方負債時,債權人得否查封他方之財產?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