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何謂具保? 何謂搶奪罪? 商標註冊(最高行政法院105年1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最高限額抵押權 執行名義有哪些?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