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通姦罪之告訴期間如何起算? 何謂期待權? 未約定清償期之債權,消滅時效何時起算? 何謂船舶所有人限制責任?其標的為何? 何種情形下,不可以請求判決離婚?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