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不動產建築篇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Q: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修繕費如何分擔? A:按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但規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外,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所有人共同使用者,準用民法第799條之1第1項規定,亦即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 Share this : 其他QA 住居巷道被政府公告廢止時,得否提起救濟?又應循何管道救濟? 租賃物之瑕疵 提告詐欺能否撤回? 消費者不願購買郵寄商品應如何處理 房東要漲租金,於法有據嗎?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