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贈與篇 撤銷權的時效 撤銷權的時效 Q:撤銷權的時效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的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 Share this : 其他QA 侵入電腦變更紀錄以取得他人之存款,有何刑責? 調解書之效力為何? 何謂意思能力、行為能力、權利能力、責任能力? 未履行同居義務時該怎麼辦? 使用電子郵件謾罵他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