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贈與篇 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Q:擄人勒贖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48條,擄人勒贖罪和三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1)犯擄人勒贖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犯擄人勒贖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強制性交者。二、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民事第一審通常程序訴訟代理的法律扶助,對於基金會不予扶助之決定可否救濟? 對別人的機車放火,成立什麼犯罪? 被告上訴後,因為法院認為原審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且依照變更後的法條判決被告比原審更重的刑度,是否違反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支付命令是否為執行名義? 何謂惡意遺棄之訴請判決離婚?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