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贈與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提起確認訴訟之要件【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1669號】 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 贈與人之窮困抗辯 旅遊業者之義務 載貨證券物權效力為何?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