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僱傭篇 行政契約是否要用書面的方式訂立? 行政契約是否要用書面的方式訂立? Q:行政契約是否要用書面的方式訂立? A: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39條,行政契約的締結,應該要用書面的方式來訂立。但法規如果有其他方式的規定,就依照其規定。 Share this : 其他QA 國家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自何時起算?【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740號民事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496條第1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1633號】 【司法院釋字第737號】刑事訴訟法限制律師偵查中羈押審查之閱卷權─違憲! 酒後移車是否觸犯公共危險罪? 已結婚之未成年人是否得自己辦理協議離婚?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