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僱傭篇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Q:強盜罪的形式結合犯 A:依照刑法第332條,強盜罪和五種犯罪結合時,有加重的刑度。 刑法第332條 (1)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強制性交者。 三、擄人勒贖者。 四、使人受重傷者。 Share this : 其他QA 詐欺罪財產利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上易字第493號】 施用毒品有何刑責? 媒介幼童與他人性交或猥褻有何刑責? 旅途中,旅遊業者與履行輔助人之責任 公然侮辱罪之行為人有無獲得緩起訴之可能?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