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租賃篇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未在不變期間聲明異議,該如何救濟? 修法後的支付命令不再具有如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具有執行力,也就是當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聲明異議時,債權人得以支付命令當作執行名義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但因不具有既判力,債權人若對於該債務有疑義時,得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且法院得依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來停止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 Share this : 其他QA 個別變更的都市計畫是不是行政處分? 我只有借菜刀給他,他卻拿我借給他的刀去殺人,我也成立犯罪嗎? 詐欺罪財產利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上易字第493號】 動產質權人能否使用擔保品? 同一不動產能否設定數個抵押權?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