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尚未登入 Home 法律QA 民事法類 委任篇 何謂違章建築? 何謂違章建築? Q:何謂違章建築? A:按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原本興建建築物前,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因為依照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而違章建築是指在請領建築許可執照之前擅自建築之建築物。 Share this : 其他QA 先有權利,才能放棄-勞工退休金請求權行使時點【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733號民事判決】 未經他人同意,心想「東西我借用一下,等一下就還回去」,會成立犯罪嗎? 自首與投案的不同 和解筆錄可否為執行名義? 通姦人與相姦人生下子女,當欠缺其他積極證據之情況下,可否強制採取、鑑定比對通姦人、相姦人及子女的DNA? 民事法類 商事法類 智慧財產 刑事法類 非訟事件 行政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