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提事實
媒體報導因高齡化社會來臨,近年來銀行辦理以房養老貸款的件數不斷增加,那麼什麼是以房養老貸款?有哪些條件?申辦時又該注意哪些事項?
近年來多次擔任華南銀行「安養房貸」的見證律師,陪同銀行承辦人員在民眾辦理貸款時提供相關法律諮詢服務,因此這篇文章就以親身參與的實務經驗,介紹以房養老貸款的制度,及提醒相關注意事項。
政策背景
以房養老貸款,正式名稱為「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是政府考量許多60歲以上的年長者除了年輕時打拼買下的房子以外,手邊沒有多餘的存款及財產,子女也因收入有限無法扶養,因此為提供年長者經濟保障,由年長者將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目前主要為公股銀行),由銀行評估房子價值、預期壽命等因素後,按月給付年長者生活費,房子仍然屬於年長者所有,年長者也可繼續居住在自己的房屋直至終老,這樣不僅可減輕子女扶養負擔,也可使年長者有足夠的現金流,可以支付日常醫療、照護費用及雜支開銷,讓退休生活更有品質與保障。在年長者過世後,子女或繼承人則可與銀行協商償還貸款,或由銀行處分該房子受償。
與常見不動產抵押的差別是,一般不動產抵押是抵押人每月繳交本金及利息給銀行,直到全部清償完畢;以房養老則是拿房子去跟銀行貸款,銀行反過來每月給你一筆錢,直到生命盡頭再由子女、繼承人與銀行協商償還貸款,或由銀行拍賣該房子受償。因為與傳統貸款模式相反,所以名稱中有「逆向」二字。
貸款條件及內容
一、貸款條件
年滿60歲即可申請,貸款成數最高為房屋價值的七成,貸款期間約30年,在此期間只需
繳納利息,由銀行直接從每月發給的月付金內扣除,本金則於到期後(貸款人過世)由繼承人與銀行協商償還,或直接由銀行向法院聲請拍賣房屋受償。
二、需指定「通知義務人」
當貸款人過世後,通知義務人須負責通知銀行。通知義務人不是保證人,也不負有還款的義務,單純就是於貸款人過世時負責通知銀行。通知義務人的身分不限,通常為貸款人的子女、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願意擔任之人均可。
三、申辦相關費用
包含銀行申辦費用、聯徵費用、火災及地震保險費、地政機關設定費用、代書費等。
另外考量以房養老的貸款人均為年長者,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各銀行辦理以房養老業務時,也會邀請律師到場提供諮詢、見證,使貸款人及通知義務人都能充分瞭解以房養老貸款契約之內容,因此也會有律師費用的支出。
四、貸款人過世後,抵押房子的後續處理
貸款人過世後,繼承人可以選擇一次清償本金及利息、與銀行協議分期,或由繼承人以借新還舊等方式清償借款。也可以選擇由銀行拍賣房子,如房子價值較高,銀行在拍賣、收回本金及利息後仍有餘額,也會還給繼承人。但如拍賣後不足清償本金及利息,繼承人也不需負責,銀行會自行承擔。
應特別注意事項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這時代養兒已不一定能防老,因此對於有特定需求的年長者來說,以房養老能夠更加活化自有房屋的價值,進而獲得更有品質的退休生活,確實有上面所說的許多優點。
但各家銀行提供之方案都不同(例如有的銀行是每月固定撥款,即使不動用也要付利息;但華南銀行推出之「安養房貸」則較彈性,可隨借隨還,且不動用就不計息,每月未用動之額度可累積至下一個月動用,資金運用上可較彈性),建議如果對於以房養老貸款有興趣,可主動徵詢有開辦以房養老房貸的銀行或有相關經驗之專業律師,尤其應請各銀行提供「本息攤還試算表」,並詳細檢視、比較各銀行提供的貸款金額、利息、貸款期數、每月撥付額度等方案,當然也建議與家人、繼承人商量後再辦理,以免日後產生家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