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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租店面、辦公室做生意,別忘了租金扣繳(上)

2021-12-29

江楷強

律師

【公司治理部-企業經營及資本整合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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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近有則新聞的標題是「房東漏報租賃所得,殃及房客」(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962010)

許多人看到這樣的標題一定覺得一頭霧水,理論上房東出租房子收取房租,當然應該由房東依法繳納所得稅,跟房客什麼關係?因為新聞中有許多重點沒有清楚說明,而這也是許多公司行號簽訂租約、跟房東約定租金時,很容易疏忽的細節,以下我們就以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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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租金扣繳」?

依所得稅法第88、89、92條規定,公司行號繳納租金時,有四項應注意的重點:

1.先扣繳租金的10%,剩餘90%再付給房東。

2.每月10日前,應將上個月扣繳的稅款繳給國稅局(https://reurl.cc/Q60l5p)。

3.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扣繳的稅款,開扣繳憑單送國稅局查核。

4.每年2月10日前開扣繳憑單給房東,讓房東5月時可以拿扣繳憑單報稅。

 

第一次看到這規定,或許會有以下的疑問:

房東收了租金,繳稅本來就是房東義務,為什麼房客租屋開店做生意要這麼麻煩,還要幫國稅局做這麼多事?國稅局如果認為租金應該繳稅,為什麼不直接找房東要就好?如果我要從租金內扣繳10%,那房東會不會把10%稅金轉嫁由我負擔?

 

民眾的疑問大法官聽到了,所以分別做成了大法官釋字第317號673號解釋

大法官認為這樣的規定雖然造成商家很多麻煩,也可能增加很多營業成本,但這樣的規定是合憲的。理由在於這樣的扣繳義務,目的在「使國家可以即時獲取稅收、便利國庫資金調度、確實掌握課稅資料,是屬於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的規定」,所以各家公司行號不要抱怨,請好好幫國稅局監督房東有沒有逃漏稅,善盡扣繳房租的義務。

 

在確定所得稅法的規定合憲後,以及了解立法理由後,那接下來的問題就是:

1.是不是任何金額都要扣繳?(如公司租2,000元車位,也要按月扣繳200元並製作繳款書、匯款200元給國庫?)

2.實際上應如何計算扣繳金額?

3.房客扣繳的義務,會因為房東是個人或營利事業而有不同嗎?

 

以上這些問題我們都會在下一篇文章,以實際案例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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